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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laborwatch@yahoogroups.com [mailto:chinalaborwatch@yahoogroups.com] On Behalf Of Qiang Li 紧急呼吁! 亲爱的朋友们, 总部位于美国威斯康星州的科勒公司是世界知名的企业,他们生产的卫生用具提供给消费者“超越时间的精致”。然而,对科勒在广东佛山工厂的工人来说,唯一“超越时间”的是长时间的工作,微薄的工资和极其危险的工作环境。 很多工人每周的工作时间长达73个小时,远远超过中国的法定工作时间。门窗紧闭、热气蒸腾的车间里,温度高达50摄氏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锋利的粉尘颗粒对肺细胞造成无法修复的伤害;由于缺乏必要的设备,工人被迫手工搬动重达几十甚至上百公斤的产品,很多人患有肩周炎和肌肉劳损,还经常摔倒被重物砸伤。 然而,长期以来科勒厂方一直没有妥善处理,甚至隐瞒发生在该厂的严重工伤事故。现在是公众要求科勒公司严肃对待对工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各种问题的时候了。 2004年7月,中国劳工观察曾致信给科勒公司的总裁和董事会主席Herbert
V. Kohler, Jr.先生,要求该公司改善佛山工厂的工作条件。然而Kohler先生没有回复我们的信。让科勒公司知道我们不希望我们使用的产品是在血汗工厂制造的! 请使用我们提供的范信要求科勒公司敦促它的工厂遵守中国的法律,给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证因工受伤和患病的工人得到足够的休息和医疗补偿,并且提供工人一个安全、直接的渠道向公司反映他们的不满。 关于该厂更多的信息,请看中国劳动观察科勒(佛山)工厂报告。 李强 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任 范信 [日期] Herbert V. Kohler, Jr. President and Chairman
of the Board Kohler Company 亲爱的科勒先生, 我对为科勒公司生产产品的中国广东佛山科勒工厂长期以来严重违反工人基本人权的事实感到十分气愤。 虽然科勒公司的卫生用具提供给消费者“超越时间的精致”。然而,对科勒在广东佛山工厂的工人来说,唯一“超越时间”的是长时间的工作,微薄的工资和极其危险的工作环境。 工厂的违规事实包括:
科勒公司至今尚未采取措施改变该厂侵害中国工人基本人权的事实,这是很可耻的。我完全赞同中国劳工观察提出的立即改正这些违规事实的措施,也期望能得到您具体的回复和行动计划来永远结束该厂的违法行为。谢谢! [署名] 科勒(佛山)工厂报告 总部位于美国威斯康星州的科勒公司是世界知名的生产管道设备的企业。在2003年它的产值就超过了30亿美元。然而,科勒公司在中国的员工却不得不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中长时间地工作来赚取微薄的收入。在追求更高利润的过程中,科勒公司严重违反了中国的劳动法规和国际劳工标准。 科勒公司的网站上清楚地写明其宗旨是“致力于提高接触我们产品的人的生活品味”。然而,在科勒公司佛山的工厂里,工人们在尘土飞扬的车间里汗流浃背地搬动沉重的货物的场景与科勒公司卫生洁具“超越时间的精致”所形成的反差却再强烈不过了。 在科勒公司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的工厂里,很多工人一个月要工作291.5个小时— 远远超过了中国的法定工作时间。生产一件在市场上卖到363 至 484 美元的产品,科勒公司的工人只能拿到65美分。佛山工厂的工人因为搬动重物而受伤,或者由于车间里污浊的空气而患上肺病,但是他们很少能得到经济补偿。在很多时候,厂方甚至企图掩盖工伤的真相。 科勒公司应当尽快采取行动来保证它在中国的工厂提供给工人的是真正的工作机会,而不是疾病和贫穷;它的政策应当是落实中国的劳动法规,而不是侵害工人的权利。 科勒公司在中国的北京、上海和佛山都有工厂。本报告主要侧重佛山工厂,但是科勒公司应当把在中国的所有企业当作一个整体来吸取教训:公司社会责任应始于工厂层面的积极行动。 II. 工作时间 科勒佛山工厂的主管和工程师每天工作8个小时,从早上8点到下午4:45,中间有45分钟的时间吃午饭。 生产线上的工人有几种不同的作息时间。实际的效果是一天中任何时间都有工人在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两班倒: 主要是釉料浆料制成部门和注浆成型部门的工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周6 天。 白班工作时间是从早上6点到下午6点,其中7:30
到8: 00、 11: 45到12:
30分别是吃早饭和午饭的时间。夜班工作时间是下午6点到早上6点,其中晚上10点到10点半是夜宵时间。 2.三班三倒:
主要是部分的喷釉和窑炉烧成车间的工人。每周工作6天,时间分别是:
A组:早上7点半到下午4点,其中11:
45到12: 15为午饭时间
B组:下午3点半到凌晨12点,其中下午4点45到5点15分为晚饭时间
C组:晚上11点半到早上8点 3.四班三倒: 主要是拉坯工,洗坯工,喷釉工,窑炉装车工,看窑工,分级检查和包装工, 品管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8个小时。生产24小时不能间断,每天要有一个班休息。一般提前半个小时交接班,另外有半个小时吃饭。 作息时间如下:
III. 加班 公司条例规定只有工人加班没有额外的补偿,除非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如果加班超过1小时,科勒公司规定员工可以按照1:1的比例休息,即加班1小时工人可以在以后的时间休息1小时。但工人通常都不要求补偿加班的时间,因为他们担心会因此失去工作。那些不要求补偿休息时间的工人就没有加班工资,由此可知,工人的加班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中国的劳动法限定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76个小时,一个月之内的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每个月的总工作时间不能超过212个小时。科勒公司佛山工厂的工人通常要每个月工作225.25至291.5个小时,即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工作时间10至80个小时。 IV. 工资 科勒工厂实行计件工资制度,也就是说工人根据他们生产的产品的数量获得报酬。生产一个没有瑕疵的马桶,注浆部的工人可以得到5.4元人民币(约合65美分),但有的型号(比如4015),单件价格只有4.8元(约58美分)。这样,一周工作6天,每天12个小时,工人通常可以拿到2500到3000元(相当于242至423美元)。但是,新员工或者生产太多次品的工人,每月收入只有基本工资600元(约72美元)。 洗坯工人每周工作6天,每天八个半小时,每月的工资为1200元至1400元(145-169美元)。新员工和生产次品多的工人只能拿到基本工资600元。 一个连体马桶的生产成本大约为300元人民币,加上其它配件,总成本也不会超过400元。这些产品在中国市场上能卖到10000元。比如另外一种型号的马桶生产成本为170元,加上配件总成本不超过280元。每生产一件良品,注浆工人只能拿到5.4元。这样的产品却可以卖到3000到4000元。 V. 工作条件 科勒佛山工厂不愿投资购买必要的设备和安全保护措施,因此工厂整体的工作环境极其恶劣:高温,高湿,高粉尘,密不透风,高噪音,整栋工厂就象“蒸笼”。恶劣的工作条件给工人的健康带来很大威胁。 1.高温 生产科勒的产品要求很高的湿度和温度。泥坯成型车间的湿度设定为75%,温 度为35摄氏度。为了达到这个标准,整个车间所有的窗户都是紧闭的,还要不断往里面喷水正气。温度经常会超过40度。工人一进入车间就会汗流浃背。 包装车间由于靠近窑炉,里面的温度也在50度左右。工人经常要在产品温度在60到80度的时候就开始包装。喷釉窑炉车间的温度也在40到50度之间。 泥坯干燥房的温度在40到120度之间。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工人要在里面的温 度还在40到50度的时候就要进入里面推出泥坯。 2.粉尘 由于科勒工厂使用的球磨机密封性能差,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这种粉尘颗粒漂浮在空气中,能割破肺细胞,造成无法修复的伤害。这就是陶瓷工业矽肺职业病的根源。 然而科勒工厂的管理层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工人面临的健康威胁。工厂曾试用各种不同的口罩。然而这些口罩都不能有效地防止灰尘。并且,为了节省成本,工厂每三天才更换一次口罩。由于车间里的高温高湿条件,口罩很快就被湿气和汗水打透了,工人为了呼吸方便,干脆就不戴口罩。 直到2004年5月科勒工厂还没有购买粉尘检测仪器,因此车间里的粉尘浓度、成份和危害性都没有数据可查。通常如果政府或者科勒总部来人检查,工厂就提前一天停止生产,往地面洒水,打扫车间来掩盖真实的工作条件。 3.噪音 釉料车间的发电机组产生的噪音特别大。工厂发放的耳塞根本起不到有效的保护。 在这种噪音环境里工作就了,工人的听力都受到了影响。 4.搬动重物 由于科勒工厂不投资购买必要的设备,工人必须完成重负荷的劳动。在成型车间,工人要手动翻动重达150至200公斤的坯体和模具。即使不穿上衣,工人也满身是汗。由于长期在高温高湿的环境里干重体力活,很多工人都患有肩周炎和肌肉劳损。 在重烧车间,由于没有配备设备,工人只能徒手搬动25至50公斤重的产品,然后上到5米之外的简陋台阶。在包装车间,工人要在产品温度高达60到80摄氏度的时候就开始检查产品,然后将这些重达25至50公斤的产品搬动2到10米。经常发生工人在搬运过程中摔倒被产品砸伤和被锋利的碎片割伤的事故。比如,在2004年3月,包装车间的一名工人在搬运产品的时候摔倒,被割断右手前臂。 这种重负荷的劳动对身体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工人都患有不同的劳损和疾病。很多男工人担心会影响他们的生育能力。 5.工伤 不难想象在上面描述的高温高湿的环境里工作会很容易造成工伤,事实的确如此。然而,科勒工厂只对非常严重工伤事故给予休息时间,即使给假也是没有经济方面的补偿的。 2004年4月,工人郭中友在清理搅拌地池的时候被搅拌横杆上的铁叶片割伤脚。为了安全指数达标,科勒工厂只在内部医疗室对他的伤口进行简单处理,没有给他工伤休息,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 同月,由于长期在高温高湿和粉尘环境下工作,石膏模具车间的工人苗永会被诊断为患有腰肌劳损。科勒公司仅让他回家治疗12天,但苗永会的病没有痊愈。 2004年3月,成型车间的工人王民超在翻动重达150公斤的坯体时,右手中指指甲被坯体严重压伤,造成指甲破裂出血。科勒公司只在厂属医疗室给他进行消毒干包处理,没有让他休息,也没有任何补偿。 2003年8月,包装工人张田夫抱产品时摔倒,陶瓷碎片割破右手肌腱和动脉。科勒公司仅让他休息治疗12天,而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2002年11月,一名工人从2米高处摔下来,造成严重的脑震荡。为了掩盖这次事故,科勒工厂硬将还在输液打吊针这名工人从医院拉出,逼他到车间上班,以造成没有工伤事故的假象。 同年11月,维修工何利强在维修喷釉柜的运输链时被夹住脚踝,造成严重工伤事故。工厂为了安全指数达标,竟隐瞒事故,并要求何利强到办公室上班。后来被该公司的一名英国职员发现,这名工人才得到6个月的工伤假期。2004年4月,这名工人在维修球磨机时,被设备内超期使用的高压电线击中,右手被严重被烧伤。科勒工厂再次封死这条消息,后来,此事被泄露,何利强才获得9天的休息,但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另外一名工人在维修设备的时候被打断右手。工厂只给他13天的休息时间,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并且在他伤口还未痊愈的时候就要求他回厂上班。 这只是发生在科勒佛山工厂的众多工伤事故的一些例子。在2003年仅成型车间就有8起工伤事故,只有1人获得了9天的休息。在包装车间也是同样情形:7起事故里只有3人得到工伤假期,其余的人既没有假期,也没有经济补偿。为了达到安全指标,厂方既不向科勒公司也不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真实的工伤事故数字。 VI. 自由结社权 科勒工厂在当地登记成立了工会组织。但是工会的主席是该厂的一名经理主管,他所做的无非是掩盖工厂侵犯工人权利的事实。工会既不召开会议也不听取工人的意见,工人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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